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卫健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这次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新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市卫健委党组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清除政治隐患、净化政治生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巡察意见反馈以来,于1月16日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会,传达了《关于做好鄂尔多斯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解读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分工方案,对巡察整改工作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方法等方面进行专题强调部署。全体干部职工和市直公共卫生单位把巡察整改过程看成是一次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过程,通过严肃认真、扎实有效的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责任担当,制定整改方案
市卫健委党组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于1月26日完成巡察整改方案制定工作,提交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各领导班子成员在卫生健康工作会后召开分管领域工作部署会时均对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同时在日常工作部署时要求重点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每月定期调度整改工作情况。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逐项安排整改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整改期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岗、到人,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整改工作中,共计健全完善制度7项,解决民生领域事项2件。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坚持“当下改”,确保反馈意见中的每条问题和问题中的每点要求都有相对应的整改措施,能量化的尽可能提出量化标准,不能量化的也要有可视化的检验指标,整改完成时限也细化到以月为单位;坚持“长久立”,从健全和完善制度入手,注重抓好建章立制工作,从体制机制上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
1.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一是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关于健康中国论述摘编》重要精神纳入《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市卫健委党组领导班子7月14日-15日举办为期2天的读书班,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开展专题学习,并按规定主题开展专题研讨,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同步围绕以上内容开展集中学习。8月18日,委机关党员大会上,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2025年版),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重要论述的认识。二是2025年3月31日向市政府提交《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报鄂尔多斯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请示》(鄂卫健字〔2025〕18号),2025年5月3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鄂尔多斯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请示,6月30日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纪要明确了项目建设内容,8月13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通过了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目前,正在办理土地划拨手续,同时同步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等前期手续。三是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直属急救站试点运行方案》(鄂卫健发〔2025〕221号),明确了急救场地、急救人员、救护车辆及运行流程;完成了直属急救站场地改造工作,8月13日,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院前直属急救站2025年运营服务招标公告”,招标完成后启动开展人员培训工作,预计9月中旬正式运行。制定了调度员学习计划,将规范用语、地理知识、MPDS等重点内容列入学习计划,每月月初召开案例分析会,针对上月调度工作进行总结,挑选典型案例,深挖问题根源,及时梳理存在问题并建立了台账。编制了鄂尔多斯高质量智慧急救120数字化平台项目建设建议书,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市卫健委党组会议已通过项目实施,目前正在和政数局沟通项目立项事宜,待项目实施后可实现救护车全流程监管。四是2025年3月28日组织人员进行了血液收费相关政策培训,于4月10日完成了《血液费用结算制度》修订工作,市中心血站联系各相关单位告知送血费调整情况,并第一时间联系医院完成退费工作。
2.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2)提升重点学科专科建设能力。一是2025年3月和7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相继发布第四轮全区西医和蒙中医类别医疗卫生学科实验室评审结果,我市16个学科进入自治区级优势学科榜单(含6个重点学科、1个重点实验室和9个培育学科),其中14个学科为首次入评,获评学科数量和质量均实现了新突破。普通外科、临床药学、肿瘤内科、超声医学、职业病学、蒙医疗术学获评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医学影像学、急诊医学、神经内科、肾脏内科、实验诊断学、医院感染学、重症医学、蒙医皮肤病学、老年病学获评自治区级培育学科、蒙药炮制学获评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这些学科建设成果标志着我市医疗卫生学科建设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二是组织全市各单位对接自治区医学科学院,落地实施全区公立医院科研联合基金项目88项,项目周期为2-3年。目前已完成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科研项目指南需求征集,待专项资金列支计划后组织项目评审立项。三是已申报2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项目,进一步提高相关临床专科服务能力。
(3)推动血液工作发展。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促进血液工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新申请建设固定献血屋5个,所需资金已全部列入财政预算,正在等待资金拨付。现已与5个旗区医院合作设立固定献血点,并开展采血工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市中心血站每周到一个旗区开展无偿献血活动,逐步提升我市无偿献血率。每季度进行一次经医疗废水处理仪处理后的医疗废水监测工作。现已设置独立医疗废物暂存点并由专人负责每日的医疗废物接收、处理工作。根据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工作部署拟争取2026年中央“两重”卫生项目(2025年“两重”项目未涉及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血站建设有关项目),支持市中心血站建设内容为业务用房、保障用房、设备采购工程及配套工程,现已通过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同意建设,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4)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体系。一是印发《鄂尔多斯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考核方案》,为各旗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建立监督服务机制提供政策支撑。推动形成机构自查、旗区普查、市级抽查的三级联动考核模式,明确考核方式及内容,重点突出群众满意度和服务履约率;明确监督主体,由卫健委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对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履约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处理投诉并跟进整改情况,加强结果应用,与绩效、职称评聘直接挂钩。二是依托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采取线上理论培训、线下实操演练的方式,分级分类对全市基层医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常见病、多发病识别和诊疗能力,截至目前,已培训1808人。将签约群众满意度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挂钩,并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投诉热线,多渠道提升签约团队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印发《鄂尔多斯市2024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制定3种服务包类型,按照“知情同意、自愿选择”的原则,由具备条件的家庭医生团队为有需求的签约居民提供个性化延伸服务。
3.纵深推进医疗卫生改革。
(5)深化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一是依托内蒙古自治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评价信息系统,常态化对7个县域医共体承建旗建设进度进行动态监测,并建立“四个下沉”服务人员电子档案,规范化推动旗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基层。全市7个旗区均已印发人员下沉实施方案,长期下派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62人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医疗、药学、护理等帮扶。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截至目前依托国培项目共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全科医生9名、乡村医生30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人员63名;同时依托华医网对相关人员进行线上培训。各县域医共体在管理、运行和服务等内部关键环节已完成架构搭建,并进入实质化运行阶段,准旗、达旗、乌审旗、鄂前旗等4个旗建设程度位居全区前20位(全区共计82个),杭锦旗入选自治区县域医共体重点建设名单,伊旗被定为自治区县域医共体信息化样板地区,代表自治区参加全国首届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擂台赛,荣获全国二等奖。二是建立33个市级质控中心和7个旗级质控中心,各质控中心积极开展相关专业的同质化培训工作。采取理论授课与临床示教相结合的形式,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进行授课,提升各专科规范化、同质化管理水平和专业诊疗服务能力。截至目前33个市级质控中心深入基层开展质控工作共计30余次。三是印发《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旗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的通知》,开展城市医院支援旗级医院工作。同时结合自治区“十四五”规划京蒙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积极对接北京方面医院推动对我市5个旗区的帮扶工作,其中鄂托克前旗在垂杨柳医院刘策团队帮扶下,门诊量明显提升;鄂托克旗通过民航总医院支援完成455台手术及1300例会诊,新增支气管镜等独立技术;杭锦旗借助火箭军医学中心填补牙种植空白;乌审旗联合清华长庚医院突破性开展眼科手术及泌尿外科新技术;伊金霍洛旗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专家指导下创新性开展胸腔镜手术和取栓术。四是打造市级县域医共体监管平台和独立运行的县域医共体综合管理平台,建成区域影像诊断中心、检验中心、心电诊断中心、超声诊断中心,实现县域内管理一盘棋、质控一把尺、调度一张图。在鄂尔多斯健康宝上已搭建互联网护理上门服务模块,目前已有20家医院注册并开展护理上门服务。
(6)提升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率。一是市卫健委印发了《第二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目前已经将99项检验和524项检查纳入互认范围内。二是医疗机构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在全院所有的门诊诊室及各科室信息系统内对接鄂尔多斯市检查检验互认平台,完成数据上传,2025年1月至2025年8月17日互认频次15189次,节省重复检验检查产生医疗费用83.41万元。三是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在不影响诊疗工作的前提下应认尽认,积极开展检查检验互认工作。
4.强化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力度。
(7)配备市疾控中心执法人员。一是已经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增加了2名人员,并引进了5名人员。二是2024年原疾控中心18人考取了执法证,2025年3月份再次组织人员报名参加执法证考试,又有55人考取了执法证,取得执法证的原疾控人员必要时可对执法科室进行力量补充。4月底已补充2名执法人员到监督四科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岗位。三是选派中心执法人员外出参加国家疾控局举办的传染病防治、学校、公共场所执法骨干培训班,参加自治区疾控局举办的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稽查培训班,协调选派旗区人员参加自治区监督保障中心中蒙医双随机部署会;选派旗区业务骨干参加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全区医疗废物专项检查;执法业务科室赴榆林市交流学习;聘请律师开展案卷评查等。四是通过督导检查督促旗区落实旗区属地管理责任,重点加强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督导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截止7月7日,根据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触发类监督检查完成20个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下达执法文书14份,责令整改6家,立案查处1家。五是针对医疗废物的监督检查,根据自治区文件及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重点检查及鼠疫防控专项检查、触发类及协同上级部门检查,共检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8户次,疾控中心4户次,基层医疗机构(卫生院)4户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1户次,对于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5.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8)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基础。一是增强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政治责任清单。6月27日在市卫健委2025年第10次党组会上对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制定印发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及考核细则。三是6月26日,市卫健委分管领导在委机关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会上,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题的主题党课。6月18日-6月20日,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工委在市委党校组织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发展党员培训,培训内容包含《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内容,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9)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一是于4月底开展四下基层调研,领导班子成员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纳入调研范围,赴各旗区医疗机构和居民家中开展宣讲和入户调查。二是于4月3日市卫健委领导班子举办了1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研讨会。
(10)提升网络舆情监测应对能力。一是于2024年10月12日印发《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系统舆情监测与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二是严格落实《通知》要求,成立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网络舆情监测微信群,开展网络平台舆情信息监测和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共监测到舆情信息38条,其中敏感信息7条,均第一时间分析研判,已进行处置。三是组建网络舆情微信群(包含市直各卫生健康单位宣传舆情工作人员),对敏感舆情信息进行早提醒、早处置,避免舆情发酵。
6.抓牢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11)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机制。一是制定《全面优化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具体措施》,共7个方面21项具体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等方面进行明确要求,并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市直卫生健康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评估以及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预案修订,评估以及备案工作。目前,市中心医院、市蒙医医院已完成评估,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已备案。三是已制定印发《重大活动医疗应急保障预案》,指导全市各级各类重大活动医疗应急工作。四是市120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已重新修订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并汇编到《鄂尔多斯市院前医疗管理制度汇编》内。
(12)强化安全监管。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中,剩余的3项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2项,剩余1项为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中心卫生院,预计于2025年9月底整体搬迁至新建的第二人民医院。
(二)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13)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市卫健委领导班子已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修订完成《中共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二是制定印发《市直卫健系统202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三是市120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召开了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120医疗救援指挥中心2025年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并于2月24日层层组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印发《鄂尔多斯市120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并建立清单台账。市中心血站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主任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市疾控中心党委书记亲自部署、抓落实,制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治责任清单,并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了鄂尔多斯市疾控中心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职权目录。
(14)充分履行监督责任。一是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结合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涉及卫健委的重点任务,与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不定期沟通了解,参加党组会研究,推动跨区域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托幼一体化等重点工作取得实效。将市卫健委年度重点任务列入纪检组年度监督任务清单,并开展了两轮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督查。特别是针对市委李理书记调研市卫健委时的指示精神,制定了进一步提升全市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工作方案和监督推动措施,并开展了两轮督查督导。二是今年以来,收到3件问题线索,正在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置,坚决杜绝超期未结现象发生。
8.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15)做好投诉举报的处置工作。一是制定了委机关工单办理“首接负责制”;持续开展12345知识库建设工作,累计上传修改知识库112个,供12345热线话务员引用780余次。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行动,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推行“挂一次号管三天”政策,有效减少了重复挂号环节,切实提升了患者就诊体验;强化医务人员能力建设,组织专题讲座及业务培训,2025年至今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累计培训1.4万人次;加强医疗机构投诉规范化管理,全市30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已建立专门投诉管理科室;推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现一站式办理患者检查预约、缴费退费、门诊盖章、病历复印等业务。二是已将热线工单办理情况纳入年底考核。三是市直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均制定了本单位12345热线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市120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市中心血站成立了投诉受理管理领导小组,修订了《献血者/用血单位满意度调查及抱怨/投诉与反馈处理程序》,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120医疗救援指挥中心2025年投诉管理制度》《鄂尔多斯市120医疗救援指挥中心投诉登记台账》。四是将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大型医院巡查细则,目前已完成2025年度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16)强化医疗事故纠纷预防处置工作。一是于2025年1月10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培训的通知》,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宣讲团,对各旗区、市直各医疗机构开展巡回宣讲,切实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处置。二是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加强医疗机构投诉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在完善投诉管理组织架构,提升投诉管理人员能力,加强人文关怀和改善医患沟通,规范投诉管理处理流程,推动完善投诉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对医疗机构提出明确要求。
(17)强化药品使用监测。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均成立了药事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制定了本单位药品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了药品使用情况台账,认真记录药品入库、出库等相关数据。二是加强近效期药品的管理,对近效期的药品及时调配、登记、挂警示牌、联系配送企业换货或退货等相关措施进行处理。
(18)健全医疗机构诊疗路径与医保政策协调机制。一是市卫健委开展了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促进医保基金合理使用专项行动,行动期间组织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已完成370万份处方、45万份门诊病历、18.2万份住院病历对照自查工作,同时各医疗机构常态化开展相关规范的培训。各医疗机构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住院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严格审查住院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落实住院患者主管医生负责制,坚决杜绝医务人员对无指征患者扩大治疗范围,确保医疗行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二是完成本地算力部署,借助临床合理用药系统和审方中心,在处方前置审核基础上,新增药师审核功能,严格把关处方医嘱,对用药的合理性、安全性进行全方位审核,对于无适应症用药、选用药品不适宜、药品剂型与给药途径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的情况及时拦截,截至目前,共审核近250万例。
9.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19)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一是修订印发《党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超过额度全部上党组会研究,2025年截止目前党组会议研究11次。二是6月26日已组织干部职工对《党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进行培训学习。
10.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20)规范使用车辆。一是将车辆及编制调剂至市卫健委综合保障中心。二是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进市本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完成车辆移交,在机关事务中心统一调配管理下规范调用车辆。
11.强化内部审计监督。
(21)提升委托审计工作质量。一是印发《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确开展审计工作时将“有医院相关审计经验”作为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资质内容。二是4月10日市卫健委组织召开市直公立医院审计报告评议会,由委机关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专家参与初审报告评议,评议通过市直公立医院审计报告。三是通过审计报告评议、暂未发现审计结果质量不高、问题流于形式的现象。
(22)规范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一是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系统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明确审计权限、流程和禁止性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已于7月17日组织开展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审计工作人员培训班。三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机制,明确主要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利用充分的审计证据,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12.严格财务运行监管。
(23)及时清理往来账款。市卫健委及所属单位长期挂账往来款共计5笔,截至目前已核销4笔,剩余1笔,涉及资金247.93万元,将于年底前完成核销。
(24)规范履行合同。一是修订采购验收和合同管理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强化合同监管,2025年已开展协议、合同法审共15次。二是已在合同管理制度内明确责任分工。三是市卫健委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合同、采购验收等管理制度的培训学习。
(25)严格执行采购程序。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自采流程和规范,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已建立宣传项目合作供应商清单,包含2021年以来56项宣传费支出的相关企业名称信息,建立了《宣传类项目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制度(内部试行)》。三是2025年3月5日,市卫健委举办全市卫健系统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培训邀请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政策制度方面工作的老师,就《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5年版)》进行全面深入讲解。四是制定印发《党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委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1次。
13.完善固定资产管理。
(26)强化资产底数清查工作。一是已印发《市卫健委及直属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二是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市120指挥中心、市中心血站完成全面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27)规范资产配置和使用。一是市疾控中心2024年已全面进行资产盘点,建立资产台账,详细记录资产名称、型号、购置时间、价值、使用状态等信息。针对18台闲置资产,其中8台价值14.82万元的设备已重新校准启用;剩余10台价值8.08万元的设备已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划拨旗区。二是市中心血站已完成资产报废,剩余1台医用低温保存箱已作为血库备用储血冰箱继续使用。三是已印发《市卫健委及直属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三)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4.提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28)完成对市直公立医院选人用人监督工作。一是2025年4月25日印发了《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中层干部选拔聘任备案流程(试行)有关事宜的通知》(鄂卫健发〔2025〕113号)。二是2025年5月8日,市卫健委组织市直公立医院人事部门(党办)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对市直公立医院备案流程的核心要点和操作细则进行了详细解读。三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整改完成试用期人员按期考核转正手续。
(29)健全高端卫生健康后备人才培养机制。一是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报送2025年市直医疗卫生机构中青年骨干人才进修选派计划的通知》文件(鄂卫健发〔2025〕55号)。二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力度,市卫健委2025年已申请市人才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医务人员培养,截止目前,已经派出50名中青年骨干人才赴市外培训,并完成全市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500余人次。
(30)配备卫生技术人员。一是全科医生培养方面,依据2024年度全区卫生健康直报系统显示,2024年我市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指标为3.6人,较上年度(每万人口3人)有较大幅度提升,2025年1至4月底增加注册29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指标达3.8人。二是与市委编办对接,增加市中心血站事业编制事宜,用好用活现有事业编制、人员控制数,通过内部调整、公开招聘或人才引进的方式,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增加市中心血站卫生技术人员占比。目前,市中心血站正在推进乌审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伊旗及杭锦旗5处固定献血点的建设工作,待献血点建成投用后,将与当地主要医疗机构开展合作,由相关医疗机构派遣若干采血工作人员,增加市中心血站卫生技术人员占比。三是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计划,2024年已招聘6人,2025年招聘工作正在进行。
15.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
(31)配备补全党务干部队伍。于3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并对空缺委员进行了补选。
(32)规范开展“三会一课”。2025年1月至3月共召开支委会三次,均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主持、签到、记录。2025年以来每月均按规范组织党日活动,详细记录参加人数和活动开展情况。于4月1日召开支委会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学习。
(33)合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3月31日召开委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对党支部及全体党员进行现场评议,按照评定程序16名党员被评为优秀等次、33名党员被评为合格等次,评定程序及优秀等次人数符合相关规定。
(四)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34)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强化事前审批。2025年3月13日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进市本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将机关现有车辆移交,今后公务用车由机关事务中心统一调配管理,按照工作要求,规范调用车辆。现阶段已印制公务车辆加油审批表并严格执行事前审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阶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与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切实转化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持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本领域本行业重要文件精神。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始终保持高度的思想重视,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成效不明显不松手。
(二)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推进整改。进一步靠实压紧责任,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全面整改、全面达标、全面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坚决完成;对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做到即知即改、合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防止反弹。
(三)推动成果转化,助力事业发展。坚持以点带面推动成果转化运用,聚焦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人才队伍蓄势赋能、医疗卫生服务迅速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7-8588511(工作日9:00—12:00,14:30—17:30);电子邮箱:swjwjgj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