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持续优化业务内容,推动公积金从“购房专款”向“安居全能”转变。今年3月推出的10项惠民新政,正让公积金“活”起来,惠民生、促消费、暖民心的成效逐步显现。
新政新增物业费、采暖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房契税“报账式”提取业务。居民凭一年内有效发票,可“报销”当年物业费、采暖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购房契税则可在五年内凭票“报销”。同时,购房、租房提取及贷款办理有效期统一延长至五年,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彻底解决了以往“错过时效办不了”的难题。
聚焦灵活就业人员,新政实现“缴存灵活、退出自由、贷款低息”,全面降低购房门槛,让他们与在职职工享有同等住房保障权益。
数据显示,新政实施以来,全市共受理物业等“报账式”提取1503笔、金额787万元;支持租房提取21375笔、1.97亿元;购房提取4477笔、5.19亿元;发放贷款1279笔、6.43亿元。此外,已有236名灵活就业人员开设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