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明确,企业外来用工落户为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应收尽收”,由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强化积分入学保障,优化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调剂办法,不断提高符合条件的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数量或比例。强化对企业外来用工子女的升学保障,在苏州就读初中并取得学籍的外来用工子女考生和本市考生同等享受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权利。
苏州要求,落实高层次人才教育优待政策,做好教育政策咨询服务。结合区域实际完善企业人才认定和评价机制,落实其子女优待入学政策;对规定报名时间内未达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企业紧缺型人才子女,由企业向属地集体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